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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利息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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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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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记者获悉,今年我省助学贷款总额将达9.5亿元,为贫困生铺就一条顺利求学之路。

据介绍,今年省属地方高校预计向25万名学生(包括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国家奖助学金,资助金额将达6亿;将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5亿元,资助学生6万人;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亿元,资助学生10万人。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拟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所有申请学生都必须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www.csls.cdb.com.cn)上进行申请。

目前我省高校学生资助主要有五大形式: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除此之外,我省高校还有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资助措施。

各类助学金、奖学金及助学贷款申请、发放方式如下: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中央高校(部委属)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与有关部门会商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注意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评审和发放: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注意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评审和发放: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注意事项: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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