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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实施扶贫措施做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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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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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委高校工委、市教育局召开了纪念“一二·九”运动75周年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会上,表彰了10名大连市自励自强标兵,并向每人发放了2000元的助学金。自2007年以来,已有41名大连市自励自强标兵受到了表彰。

近年来,市委高校工委通过选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自立自强、励志成才的优秀典型,引导和激励全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克服困难、发奋学习、努力拼搏、成长成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也是体现教育公平、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程。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坚持扶贫助困和励志育人两手抓,着力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确保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生活有保障、学习有动力、心理无障碍,切实兑现“决不让一名大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教育、财政等部门和各高校共同努力,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大资助体系;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从1996年起,为保证当年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市政府专门设立了“寒窗基金”,累计发放2211万元;自2005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我市市属高校正式启动以来,向我市市属高校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763.91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学生3700余名;从2003年起设立“大连市政府奖学金”,累计资助金额1000余万元。

在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物质资助的同时,市委高校工委和驻连各高校还将助学工作向精神扶助、育人成才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延伸。大连海事大学建立了“五项关怀”贫困生工作体系,内容包括设立新生入学咨询和爱心超市;为在校贫困生过生日并在寒暑假进行家访;退休教师与单亲学生结对加强对他们的心理引导;加强对贫困生学习期间的学业援助及毕业时的就业援助,将人文关怀贯穿贫困生资助工作始终。大连民族学院自2003年起实行班导师制度,广大班导师为各民族贫困大学生在学业上导学、能力上导研、人生规划上导航,形成了全员育人的“德智合一”的育人机制。辽宁师范大学始终坚持“解其贫困,育其精神”的助学工作理念,组建了一支由心理学硕士研究生组成的贫困生心理辅导员队伍,帮助贫困生疏通心理障碍,树立积极进取的良好心态。大连大学全体校领导和学生工作者十余年来始终坚持把寒假不回家学生接回自家过春节,并与留校学生一起欢度除夕夜,让贫困大学生感受到家的温暖。各高校一系列励志育人举措的有效实施,使贫困生资助工作内涵更加丰富、成效更加显著。

市委高校工委和驻连各高校实施的一系列扶贫助困和励志育人的举措,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了学习、生活中的难题,让每一位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都沐浴在爱的阳光下,激励着一批批优秀学子心怀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刻苦学习,激励着一批批优秀毕业生奔向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奉献青春、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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