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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回执单迟交两天女大学生面临辍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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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张高校生源地助学回执单晚交了两天,咸安区横沟桥一名就读于武汉某高校的大一女生,近日面临辍学的尴尬境地。

19日上午,咸安区横沟桥居民曹先生对记者说,女儿小芳今年考入了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由于家境贫寒,为了筹集女儿的学费,今年8月27日,他在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了一份金额为6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按照合同规定,10月20日之前,助学贷款申请人必须将在学校办好的助学贷款回执单交回咸安。9月1日,小芳到学校报到后,便开始在学校办理回执单手续。

10月12日,当曹先生拿着女儿从学校带回的助学贷款回执单,去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时,却被告知上交回执单的日期已经在10月10日前截止了,贷款已经无法办理。

“合同第六条明确写着,10月20日才是回执单上交的最后期限啊。”对于咸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出的说法,曹先生很不理解。

随后,记者联系了咸安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陈先生。陈告诉记者,他们在8月份办理助学贷款合同时,就已经与前来办理贷款的学生及学生家长说过,回执单的最后上交时间为10月10日以前。对于合同上所写的最后期限为10月20日,陈先生称,当时合同上没有将日期改过来,他们才专门逐一通知了贷款申请人。

陈先生还告诉记者,所有今年在咸安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资料都已全部上传到了省里,现在已经无法再进行补交,因此曹先生今年无法为女儿办理生源地贷款了。

听到这一解释后,曹先生承认自己在女儿办理助学贷款的这件事上马虎了;但他称,如果这次拿不到这笔贷款,女儿今年的学费肯定凑不齐,要是最后还借不到钱,女儿很可能只能辍学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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