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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8种情况不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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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公布了《2010年湖北生源地信用贷款》规定,在校期间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8种情况不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今年湖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统一为每年6000元。除2007年已获得贷款的学生外,今年贷款合同按照一年一签方式,学费、住宿费金额达到6000元贷款的学生,贷款审批后全部贷款资金将划入所读高校账户。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足6000元者,将按实际金额将学费、住宿费划入高校账户,其他金额留在学生卡上,用作生活费。

为防止骗贷行为发生,我省规定以下8种情况不得办理贷款: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在校期间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在2009年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到账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

有关部门提醒,有能力在贷款申请第二年就提前还清贷款者,建议不申请贷款,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据了解,湖北省自2007年试点生源地助学贷款,今年是第四年。2009年,我省有11万名贫困生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近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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