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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助学基金照亮贫困学子求学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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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招工作的有序推进,贫困学子能否圆梦大学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做好资助2010年贫困大学生上学工作,管好用好贫困大学生助学资金,隆林各族自治县近日成立了资助贫困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认真做好资助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家庭大学生的准备工作,确保今年考入高等院校家庭困难的大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资助贫困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和民心工程,2007年以来,该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党委、政府加大统筹,各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参与,以县为基本工作单元,以考生所在中学为具体实施单位,党委政府抓资金落实,抓组织实施,财政、教育、民政、民族、扶贫、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宣传、共青团、妇联、烟草等相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发挥部门工作特点和行业优势,形成资助合力,举社会之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活动。该县的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主要来源渠道为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的专项基金;该县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专项助学资金;全县干部职工的捐款; 民政、民族、妇联、扶贫、工商联、团委、烟草等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的资金;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赠。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的范围和对象必须是参加高考前户口是隆林县籍长期户口,且当年参加普通高考并被正式录取到普通高校重点本科、本科、专科、高职的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县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的专项基金原则上优先用于资助被正式录取到二本以上高校的家庭困难考生),上述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别是经民政及社保部门认证的低收入家庭、烈士家庭、特少数民族家庭、单亲家庭、残疾人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独生子女户、纯双女计生困难户、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家庭等,给予适当优先照顾。资助贫困生入学路费补助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地域和距离远近,补助标准为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400 元/生,长江以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500元/生;长江以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600 元/生。短期生活费补助根据录取院校差异及本县实际,县级补助标准如下(包含自治区补助部分):全国重点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区内外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3 000元;区内外普通专科院校(含高职)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2 000元。民政、民族、扶贫办、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烟草及社会各界的补助资金用途及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实施。另外,该县为确保每个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广泛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并简化手续,倾情为贫困大学新生服务。2007年以来,该县共资助贫困大学生1115人次,资助金额183万余元。此外,2009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86人,收回回执353份,审批通过353人,贷款到位资金209万元,全部转入学生个人账户。

目前,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严格的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2010年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为贫困学子求学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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