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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重点在农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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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8月25日说,我国在试点基础上,正在大力推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就其发放机构、程序和收益等情况看,要确保每名需要贷款的学生都能得到资助依然很困难。首先,就贷款机构看,这项业务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但国家开发银行主要在大中城市设立机构,助学贷款额小分散,有相当一部分贷款需求在偏远农村,国家开发银行即便想办贷款都鞭长莫及。其次,就贷款收益看,助学贷款执行国家基准利率,承办机构的审查等程序所带来的成本,与一笔大额贷款相比并不少,承办机构的积极性无法保证。

如何进一步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一是应明确农村信用社、邮政银行为承办主体。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对象可以是省辖及其以下地方性高校学生的贷款需求,邮政银行可以是全国性高校或跨省招生高校学生的贷款需求。

二是应明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性特性。在这一前提下,国家应明确农村信用社、邮政银行对持有合法入学证明学生的贷款需求保证供应,同时,可明确县级人民银行或银行监管机构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监督机构,受理学生贷款投诉。

三是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对全国性高校或跨地区高校招收的学生的助学贷款,一旦产生不良贷款,可由国家财政予以补偿。对地方性高校学生的助学贷款,一旦产生不良贷款,可由相应地方财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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