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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 注册金不得低于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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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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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局近日发布《关于中山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的通告》,今年10月9日至2011年3月31日,为时半年对中山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规范整顿,不参加本次规范整顿的机构,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

按照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中山仅5家“上线”。参加规范整顿的担保公司,可自主选择保留、重组、合并、转型(退出融资担保业务经营)等方式规范整顿。

整顿方式企业可自选

据市金融办介绍,此次规范整顿的对象是2008年3月8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和融资性再担保业务业绩的各类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注册地在中山市,符合规范整顿对象条件的机构,须于2010年11月18日前,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效证明等资料,到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申报登记;经市金融局审核确认后,参加规范整顿。”

参加规范整顿的担保公司,可自主选择保留、重组、合并、转型(退出融资担保业务经营)等方式规范整顿;其中,采取重组、合并方式的,在申报登记时要提交其对存量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处理方案,妥善处置存量业务。

按照刚刚公布的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包括中山在内的珠三角九城市作为一类地区,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要设立分支机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则相应翻倍。

目前仅5家企业“上线”

对于此次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有业内人士认为,通过重组、合并等形式将有可能产生一些大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而部分此前较少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则可能在转型后彻底退出这项业务经营。

据记者了解,中山现有信用担保机构几十家,大部分资本金规模在100万元以下,实力较弱,未能达到大多数银行业机构要求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的合作条件,全市真正能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只有少数几家。

今年2月,中山银达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担保机构的增资申请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增资完成后,全市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较大规模融资性担保机构也仅仅只有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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