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担保公司存在的法律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4 21:54
人浏览
在我国,信用担保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历史较短,但发展迅速。信用担保在促进资金流通、提升社会信用、改善资源配置、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担保业存在着相关立法缺位、缺乏统一监管、业务运作不规范、潜在风险大、担保机构数量增长过猛等诸多问题。商业性担保公司作为一类重要的信用担保机构,也存在着性质不明、定位不清、缺乏完善的风险控制、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与核心在于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制,因而亟须从立法上对其进行统一规制与管理。
值得重视的是,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涉及担保公司的案件越来越多。笔者就结合郑州高新区法院近两年受理的此类案件进行分析,从审判实践的角度梳理一下当前担保公司存在的法律问题。
目前,审判实践中涉及担保公司案件的主要类型是担保追偿权纠纷。一些担保公司急功近利,在客户选择、信用调查、反担保措施上出现疏漏,导致发生风险。从郑州高新区法院受理的案件来看,某担保公司2010年多起案件诉讼金额累计已超过1000万元,而2011年另一家担保公司仅一起案件保全标的就将近1500万元。
担保公司从发生风险进入诉讼程序,到实际将担保资产变现,周期少则六个月至一年,多则一年以上。如果反担保措施不到位,或者资本金不够充实,担保公司都很可能被拖垮。
另外,在一部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也能够看到担保公司的影子。以前的民间借贷多发生于熟人之间,但现在多发生在由担保公司牵线搭桥的陌生人之间,并且有担保公司设定的担保与反担保。由于国家控制金融风险,调控房地产市场,而资金量需求较大,因此,民间资金异常活跃。现在真正从事银行业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比例很小,多数担保公司自有资金不足,而是以“联合理财”、“委托理财”、“点对点借款”等方式从事民间借贷融资活动。
一些担保公司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进行放贷,很多人并不了解担保公司对外总担保额可以放大到其自有资本的10倍,有了担保公司的介入,公众很容易放松警惕,放松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查。此类民间借贷如果发生风险,可能会像多年前的非法集资风险一样,资金规模大,涉及人员众多,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
除了诉讼案件之外,担保公司还经常在法院诉讼程序中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保全担保。因为对担保公司来说诉讼保全担保发生风险的概率很小,很多担保公司乐于开拓此类业务。
法院在对担保公司担保函的审查上应该形式与实质并重,要审查其注册资金规模、年审情况、备案登记、经营状况,还应当要求担保公司提交其银行保证金账户的资金证明,以此来判断其资金是否充实,切实起到担保作用。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公司法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昌平区律师 海淀区律师 南宁律师 债权债务 法律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反担保 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 担保书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担保法 保证书格式 反担保合同 贷款担保 抵押担保 保证期间 抵押物 股权质押 担保人 质押担保 贷款担保人 财产保全担保 连带责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