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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托管协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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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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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的托管现象,一般来讲,托管的时候当事人会签订相应的托管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医院托管协议效力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院托管协议效力

    医疗机构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只对内部员工有约束力力(内部规章制度只要符合法定的订立程序、不违法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原则,一般是会发生对内的效力),对外不产生任何约束力,只有经过立法部门,并经法定程序,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律规章、文件才具有强制约束力。

    医院的这种行为当然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医院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地方,如果把科室承包出去,会使该科室的重点转移到利益的获得方面,很有可能违反公共利益的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也违反了国家的规定,所以,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医院托管协议

  二、保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保管合同主要特征包括: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占有,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三、托管协议是什么意思

  托管包括很多种,物业托管只是其中的一种,物业托管合同是业主托管房屋等财产所签订的双方协议。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为香榭里小区一期。包括内容有:1-6栋多层住宅及其配套设施。配套设施见附件一(香榭里一期设施、设备明细),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医院托管协议效力的相关内容,医院的行为显然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并且违反了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因而无效。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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