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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查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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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违法建筑,也就是一种没有经过相关规划部门批准,没有领取相关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或者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清康熙,擅自进行的构筑物以及建筑物,那么,违法建筑查处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一、违法建筑查处程序

  按照《城乡规划法》六十五条和《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查处擅自改变其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拆除”。

  查处主体:镇(乡)人民政府和县国土局、规划局等主体部门。

  查处程序:发现→劝阻→认定→立案→制止→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

  二、什么是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违法建筑的范围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以上是一篇关于“违法建筑查处程序”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违法建筑查处程序,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操作,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除此以外,对于违法建筑,如果还有问题,建议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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