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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未约定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1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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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为了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村经济收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所以有很多土地承包出去,按照规定,是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大家知道签合同要全面完善,如果土地承包合同未约定期限有效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承包合同未约定期限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考虑到双方签订的是未约定期限的合同,因以法律规定的期限为准,所有应仍存效力。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三、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怎么办

  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处理,法律已做了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具体处理时应注意的是,在判决互相返还时,不能只判决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返还给发包方,还应处理好属于承包人的财产。

  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产工具可移动性的东西承包人可自行带走外,对处于生长期的作物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还有与发展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如灌溉用的水井,进入承包地修建的道路、电路、方便承包人开发居住的房屋等均属不能移运的附着物,应作价补偿。

  如果一方有损失,则应根据引起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不能利用无效合同获得被返还土地的同时,而无偿获得所有权属于承包人的地上附着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土地承包合同未约定期限”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土地是可以进入市场流转的,不过不同的土地,可以承包的时间不同,例如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如果双方未约定时间,就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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