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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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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合同

_________ 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予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 年_______ 月。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一、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___ 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二、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 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四、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详如附表一。甲方依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 ;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___ 台。

第五条 除附表二所列频道外,任何频道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甲方应注意乙方权益的保障,并应于更换、调整或停止播出前____天以书面或连续____天在该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 甲方应于播出前____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收费通知乙方。

第七条 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5 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 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甲方应安装完毕3 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 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合同终止时五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 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 )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 ),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申诉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 (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 (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处理,并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应收费用

第十五条 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如下:

一、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_____ 日前缴付。

二、采季缴的,应于每____个月的第____个月(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前缴付。

三、采半年缴的,则应每____个月的第____个月(_________ 、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前缴付。

四、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前缴付。

第十六条 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____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__ 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 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7 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 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每逾约定时间_________ 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____%;未满____小时者,以____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__ 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行政机关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____;并达____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 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 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 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 权义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7 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__ 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 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____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____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 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订户)(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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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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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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