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

搜索
房屋租赁合同厂房 精品 共12页
房屋租赁合同厂房
2022-10-08 87次下载 15.47KB
售价: 9.9
距离结束
000000
原价30元,限时折扣

房屋租赁合同厂房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以下简称出租房屋或房屋);出租房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最终以产权证为准),共 层;乙方实际向甲方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包括院落、停车位等。(房屋的土地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和租用院落/停车位平面图如本合同附件)

1.2 出租房屋土地证编号:___ 房产证编号:_______ 字第 号,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混合;(土地证和房产证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合法出租人与乙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

1.3 甲方有权抵押或担保,但应在本合同签订七天前书面告知乙方,并且保证引起的债务纠纷不影响乙方。因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被查封、出租权有瑕疵或存在债务纠纷等其他情况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乙方依影响而损失程度有权向甲方请求赔偿,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及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装修改造、酒店配套设施设备用品购置、筹建费等费用),双方有权依照约定解除合同。

1.4 乙方租赁该房屋合法使用(包括酒店住宿、餐饮、小商品零售、商务办公等)。

1.5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将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距本合同出租房屋500米以内的任何物业(含本出租房屋)出租给其他第三方经营酒店住宿业。

二、租期和交房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交房前甲方应达到10.5条之交房条件,否则乙方有权不接收房屋)。该房屋租赁期15年,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租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赁期间也相应调整。交房日至起租日期间为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为7个月,乙方无需支付租金等任何费用(乙方装修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体结构安全或市政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的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书作为交房时现状记录;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瑕疵、房屋抵押等问题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2.3 自交房日开始,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在保证该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以满足乙方使用要求。因乙方不合理改装造成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梯、排污、水管、电路、外墙的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有权阻止,并要求乙方整改。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自起租日起乙方租用范围(含房屋、院落、设施设备等)之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年,每3年递增5%,租期内租金明细如下表,乙方无需支付本合同租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乙方有权从__日后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付款期间

第1-3年元元

第4-6年元元

第7-9年元元

第10-12年元元

第13-15年元元

3.2押金为壹个月租金,即押金____万元。首期租金在本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每季度提前5天支付季度租金。乙方无故拖欠租金的,应按拖欠租金的0.05%/日支付滞纳金。

甲方收取租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四、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

4.1公用配套设施:

4.1.1 水:甲方同意将自来水进水管(性质商用,管径DN110)接至房屋内乙方指定位置并安装独立水表计量(如为总表分户的,损耗按用水量分摊),并用水额度不低于3000吨/月。

4.1.2 电:甲方提供800KVA装接容量、安装独立电表计量(如总表分户的,损耗按用电量分摊。)、商业用电性质的三相电给乙方独立使用并用满足乙方使用要求的电缆接入房屋内部乙方指定位置。

4.1.3 气: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管道煤气(或天然气)到乙方指定位置。

4.1.4 有线电视: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到每楼层指定一个点,乙方承担月租费。

4.1.5 市政: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接入并开通,乙方承担使用费。

4.1.6 排污:甲方承诺出租房屋排污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证或相关文件,以及提供配套规模的化粪池供乙方使用。

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办理完毕接入及开通手续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开户费、开通费、工程费、表费和设施设备费等)。

与出租房屋有关的包括水、电、气、供暖、有线电视、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交房前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结清。如果因历史欠费给乙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需支付的租金等费用中扣除。

4.2 其他相关约定

4.2.1 电梯:2部客梯,客梯应为一线品牌。最大承重、最大载人数应确定清楚。

4.2.2 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为乙方提供:

(1)原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验收意见书中需整改的,由甲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两路消防供水(管径DN110)或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于2个消防疏散通道且满足消防要求;

(4)与其他建筑物的消防间距满足消防要求;

(5)如果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如果因甲方未满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4.2.3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空调(可使用分体式空调在外墙悬挂空调室外机)。

4.2.4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自行安装及维护水泵、水箱、水池、锅炉等设施设备;须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的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设施设备的安装位置,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甲方指定范围内自行调整位置。

4.2.5 甲方出租给乙方之院落和停车位供乙方免费使用。停车位不少于40个。

4.2.6 乙方租赁房屋及院落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房产证中注明及未注明的所有建筑)由乙方免费使用,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在院落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承担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责任。

4.2.7 乙方租赁范围内房屋及院落所有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承租范围内的外墙面装饰为乙方自行确定的颜色。

4.3 配套设施及相关费用负担:

4.3.1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讯、供暖、排污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

4.3.2 在乙方租用房屋范围内且由乙方独立使用之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另有约定除外)。

4.3.3 租赁期间与出租房地产有关的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4.3.4 除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之费用外,房屋租赁期间由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的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4.4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乙方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图纸和相关资料以保证乙方设计、装修和改造等工作顺利进行。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甲方交房时应保证出租房屋结构安全及可正常使用,如甲方出租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或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2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非乙方原因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收乙方通知后的叁日内进行维修并于贰拾日内修复或在合理的时间内修复。逾期不维修不修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从房租中直接扣除,乙方提交抬头甲方的正规发票。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上述维护责任,造成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3 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合理装修改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造成的任何财产或人身损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乙方承担费用,乙方仍承担使用过程产生的责任。

六、续租及返还

6.1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日6个月前,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五年。

6.2 如合同租期届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第15个工作日内返还该房屋;返还时双方应结算费用。如果租期届满15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归还房屋的,甲方也有权要求强制退租。超过期间租金按日租金2倍支付,每10天支付一次。其他乙方发生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状态,所做装修无需复原;乙方装修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有权自行处置,但不能破坏墙体。

七、转租、抵押和转让

7.1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转租部分房屋或院落,同意乙方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与乙方有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之关联公司;如乙方要求变更承租方为该关联公司的,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公司的租赁手续。所有的相关的税费由乙方与第三方承担,协议正本一份送甲方备案,如协议中有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租期不超过本合同期限,所以改装等规定不超过本合同框架内。

7.2 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的,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7.3 租赁期间甲方如出售出租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房屋产权变更,甲方保证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三个月没收到乙方优先购买权行使书,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7.4 出租房屋进行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或变更前,甲方有义务将本租赁关系如实告知相关关系人。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在租赁期内,如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房屋毁损灭失,乙方认为无法继续经营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2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但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装修残值(含装修改造、酒店配套设施设备用品等费用支出)及乙方的经营损失,乙方应在政府向乙方赔偿的范围内得到合理赔偿,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政府赔偿份额中的权益。

8.2.1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被政府征用;

8.2.2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8.3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当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8.3.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 出租房屋存在产权瑕疵、债务纠纷等等情况,乙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8.3.3 出租房屋存在主体结构缺陷或安全隐患,影响乙方使用的。

8.4 乙方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装修(不可离墙、存坏墙体部分)归甲方所有。

8.5 房屋交付后,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承诺或因其他非乙方原因出现阻碍事由,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装修施工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目的正常对外经营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阻碍事由存续期间,甲方每天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免收乙方租金(如为免租期或开业准备期则该期间顺延)。遇上述情况,自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之日起满10日,甲方仍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以及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6 本合同生效后,如果在约定期限内,甲方仍未达成10.5条所述交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如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8.7 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的上述情况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若一方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的,违约方应按提前收回或退还天数租金的贰倍向非违约方支付损失赔偿金;如不足弥补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予以赔偿。甲、乙双方需就违约事宜及损失赔偿另行签订终止协议并实际履行到位;该终止协议实际履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执行。

九、财产保险

9.1 甲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乙方作为被保险人之一,甲方作为受益人),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投保,甲方同意自行承担责任。

■ 投保的险种应为财产一切险。

■ 财产险投保总额应等于或高于建筑物资产账面原值,并在保单中约定赔付时按照资产重置价值赔付。

■ 保单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常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暴雨、水灾等自然灾害。

■ 乙方作为被保险人之一(保单中应约定保险公司放弃对于被保险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代位求偿权)。

9.2 乙方负责办理自行装修及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

9.3 如发生保险事故,甲乙双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险公司索赔,双方互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争议或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甲乙方各自与第三方的争议和对方无关。

10.2 本合同生效的30日内,甲方负责按规定向当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承担费用;如双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注销备案登记。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与本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不冲突部分构成相互补充,亦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10.4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5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但如果在生效后30日内,甲方仍未达成如下交房条件的,乙方有权不接收房屋并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①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出租房屋改造工作;

②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手续批准;

③ 本合同及此前双方签订的预约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完成的各项配套及公用设施提供到位。

出租方(甲方):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住址邮编:________ 住址邮编:____________

日 期:__日 期: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____________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种类是否提供

1产权方有效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2出租方有效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如出租方非产权方)复印件出租方盖章或签名

3土地证及土地宗地图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4房产证及房屋平面图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5院落平面图及停车位平面图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6原房屋竣工图纸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7原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产权方盖章或签名

8广告位平面图出租方盖章或签名

9授权委托书产权方及受托方

10转租确认书产权方及转租方

11承租权确认函抵押权人(银行)

预览已结束 下载文档直接编辑打印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本网页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

首页 我的
下载文档
收银台
支付成功后获得文档使用权限
房屋租赁合同厂房
房屋租赁合同厂房
2022-10-08
87次下载
15.47KB
¥9.9
选择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
需支付:¥9.9
立即支付
下载文档
房屋租赁合同厂房
发送至邮箱

请输入邮箱地址

离开 确认

确定要放弃付款吗?

87+个已购买当事人给予这个范本好评

极速下载
低价透明
专业权威
word文档
持续更新
合规有效
暂时放弃 继续支付
手机号码验证

未注册,手机验证后自动创建账号

我已同意并阅读 《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

是否支付成功?

支付失败 支付成功
法律快车用户服务协议
法律快车(以下亦称“本网站”)是由广州小快律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我司”)创建并运行维护。《法律快车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约定了法律快车用户和广州小快律政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任何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浏览本网站信息、注册为本网站会员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网页、小程序等)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的行为,即表明已详细阅读以及了解本协议,将被视为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条款的约束。
总则
第一条

本网站是一个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和法律信息服务、帮当事人找律师的大型综合专业网站,目的是让用户取得最新的法律资讯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找对律师。除经特别声明外,本网站的任何新增服务、特点和功能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可以由我司适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若用户不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协议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相关服务。

若用户继续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将被视为对更新修改后的本协议的无异议的认可及接受。

第三条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我司怀疑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我司相信用户的行为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损害我司或其用户的利益,我司有权在用户获知或不获知的情况下禁止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使用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并采取法律行动。 用户行为准则

用户行为准则
第四条

用户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先注册一个账户。注册流程如下:

(1)作为律师用户,在法律快车注册页面上,输入律师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作为非律师用户的,在法律快车注册页面上,输入手机号码。

(2)阅读《法律快车用户服务协议》、《法律快车隐私政策》并勾选同意,审核通过后即可作为法律快车的用户,访问、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及服务。

(3)注册成为法律快车的用户免费。

第五条

用户在从事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时,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行事;用户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或者弱化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利与利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且用户应当恪守下述承诺:

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4、遵守与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第六条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网站的网络服务系统。
3、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及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

用户在本网站上放置的任何资料及上传的文件,用户须保证其形式、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此负有全部责任。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用户在本网站发布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章、案例、咨询、评论、上传的图片以及解答回复等),须遵守我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发布说明。如用户违规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发布的用户自行负责,与我司无关。如果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侵犯他人隐私、著作等权利的内容,我司有权在不经用户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网站发布的作品,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用户不得对本网站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本网站服务之使用以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第十条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我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我司等额的赔偿。

免责声明
第十一条

本网站用户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我司立场。

第十二条

除上述内容所涉及条款外,出现以下情况时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我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含系统升级和维护)而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缺陷。但我司承诺将竭尽所能减少因此而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用户在法律快车发布对律师、单位及其他个人等的投诉信息,并由此产生争议和纠纷的。

(3)用户在法律快车发布个人或他人真实信息,我司已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屏蔽、删除等处理措施的,用户与当事人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4)用户使用出现在法律快车的外部链接、QQ群号、QQ、IM等信息,参加其他用户个人组织的活动或与其他用户进行个人交易并由此发生纠纷和其他伤害的。

(5)用户在法律快车发布的除前述范围以外的其它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6)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我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我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第十六条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知道了
法律快车隐私政策

广州小快律政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29号803房,联系方式:400-666-0996,以下简称“我们”)系法律快车的运营者。我们非常重视保护用户(以下亦称“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您在使用法律快车时,我们会收集、使用、保存您的相关个人信息。为呈现我们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特制定本隐私政策,我们承诺严格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在您使用法律快车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隐私政策,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您知晓并确认,您勾选“同意”本隐私政策并使用法律快车,就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一、本隐私政策适用范围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所有法律快车提供的页面、内容、服务、产品等,只要您访问、注册、使用法律快车(包括网站、小程序等形式),均适用本隐私政策确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规则及政策。

二、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

为了让用户更好的访问、使用法律快车的服务,我们会在用户自愿选择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使用法律快车服务时,我们会收集并使用个人信息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2.1 在用户注册成为法律快车会员时我们需要收集用户的手机号,对于律师用户还需要收集以下基本信息: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 收集用户手机号码的用途是为响应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的用户实名制以及在获得律师专业解答时予以同意电话联系;同时,法律快车是一个以律师专业身份提供给普通用户专业法律解答及建议的平台,为验证律师的真实身份,确保提供给用户的内容真实专业,对于律师用户,我们需收集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律师手机号码。

2.2 用户访问、浏览法律快车时需要收集用户的访问页面模块、访问IP、访问网站地址、访问时间、访问时长、访问的浏览器等,并会记录成日志留存用于防止恶意浏览及点击。

2.3 为了让用户获得更好的用户服务及体验,当法律快车更新、安全性更新、服务更新或提供、维护、改进服务时,我们需要使用用户留存的个人资料与用户取得联系。

2.4 我们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前会获得用户或者用户监护人的同意或者明确授权,不会泄露及使用用户的隐私信息。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在合理范围内也会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不需取得用户同意: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批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用户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用户或其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为订立、履行用户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8)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信息存储及保护

3.1我们将在本隐私政策载明的目的所需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保存期限之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前述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2 用户的个人信息存储在法律快车的服务器上,我们根据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法律快车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3.3 为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使用户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使用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等方式来防止用户的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重要信息不会被恶意获取。

3.4 我们对能接触到用户个人信息的员工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相关员工签署保密声明,监控相关员工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3.5 我们通过校验账号密码、手机号码进行用户身份合法性鉴别,防止非经授权的介入。

3.6 用户的账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但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及密码等账户信息。如因用户自己的原因导致账户及密码等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需由用户本人负责。

四、您的权利

在您使用法律快车期间,您可以通过相应页面提示或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以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权利,您的意见会及时得到处理。

4.1访问及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如您希望访问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点击“【登录】-【助手】”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或您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响应您的请求。

4.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3)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或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4.3注销账户

若用户不再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及服务,可以选择注销注册账户。为更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我们只开通了人工注销账户的途径,用户可以通过法律快车页面上展现的客服服务热线、QQ等方式联系法律快车客服,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客服核对无误后,将用户账户予以注销。用户账户信息注销后,我们不再提供法律快车相关服务及产品,不再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与您账户相关的个人信息或做匿名化处理。

五、未成年人保护

5.1 用户是未成年人的,在使用法律快车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隐私政策,清楚了解本隐私政策的内容以及法律快车需要收集的信息。若监护人或者未成年用户任何一方不同意本隐私政策内容的,未成年用户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法律快车。

5.2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过目前的技术手段保护未成年人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5.3 若监护人发现其监护的未成年人私自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服务的,或者对未成年人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服务有疑问的,监护人可以及时联系法律快车,我们会及时处理。

六、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由我们适时更新,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