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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买卖行纪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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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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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委托人:

行纪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买入/卖出)以下委托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委托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价款单价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行纪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四条行纪人(买入/卖出)具有市场定价的委托物,行纪人(是/否)可以作为(买受人/出卖人)。

第五条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委托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

第六条行纪人将买入的委托物交付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

第七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等费用,由承担。

第八条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委托物/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委托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委托人违约责任:行纪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邮政编码:行纪人行纪人(章):

住所: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税号:邮政编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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