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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定作合同专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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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3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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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第一条 定作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计量│报酬│

│定作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单位│ 单 价 │ 总 价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计量│报酬│

│材料名称│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数量│质量

│单位│ 单 价│ 总 价│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

第八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九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十条 定作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一条 定作物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费/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_________。

第十七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

│                 │                 │

│      定  作  人     │       承  揽 人     │

│                 │                 │

│定作人(章):   住所:     │ 承揽人(章):   住所:    │

│                 │                 │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                 │

│电话:       传真:     │ 电话: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帐号:     │ 开户银行:     帐号:    │

│                 │                 │

│税号:       邮政编码:   │ 税号:       邮政编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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