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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搬走协议要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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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大部分都希望能够分到更多的财产,这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离婚搬走协议要怎么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搬走协议要怎么处理

  男方: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现住xxx,身份证号码:xxx,系女方xx之夫。

  女方:xxx,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现住xxx,身份证号码:xxx,系男方XX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第二条、汽车归属。

  第三条、存款、股票、股权。

  第五条、债权债务。

  第六条、生活支出。

  第七条、受让财产。

  第八条、其它。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20XX年XX月XX日

  

  二、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反悔可以吗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反悔: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搬走协议要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协议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财产怎么分配一定要明确约定。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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