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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防车3C认证补充合同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07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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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消防车3C认证补充合同书

  依据《机动车辆类(汽车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受托方公开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消防车的检查质量,对两个以上(含两个)认证单元在合同CCCF-HT(QC3C)- (以下简称主合同)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合同。

  1、本补充合同规定的认证单元数量、名称、规格、型号、商标及其认证依据的产品标准:

  2、相关费用:

  甲方应交纳的费用如下:

  2.1 获取证书费用:

  a. 申请费:申请单元数 ·每单元申请费 600 元 = 元;(按企业申请的单元数填写,以最后确认的单元数为准,多退少补)

  b. 工厂审查费:

  (规定人日数+其他人日数 )· 每人日收费3000元= 元;

  c. 审核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认证的申请人负担。

  d. 批准与注册费(领证时交纳):批准单元数 ·每单元费 800 元 = 元;

  2.2 保持证书费用:

  a. 年金:

  证书数=元;

  b. 监督复查费:

  工厂检查人日数 ·每人日收费3000元=元;

  3、合同正式实施时间以申请企业费用到达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为准。

  4、主合同中其他条款不变。

  5、本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或委托人签字或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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