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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委托书手写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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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情况下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将事情委托给他人代为处理的,委托人需要做的就是需要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那么收房委托书手写范本?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收房委托书手写范本

  委托人:

  受托人:

  现我们委托人因事务繁忙,特全权委托xx为代理人,办理如下事宜:

  1、代为到银行办理上述房屋按揭贷款的利率优惠事宜的相关手续。

  2、代为到银行结清上述房屋按揭贷款余款后解除抵押登记,领取上述房屋抵押在银行的全套手续,并办理、领取上述房屋的产权证、国土证。

  3、代为到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屋退保的一切手续。

  4、若上述房屋的地址或产权面积变更,代为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地址或产权面积变更及增加共有人的一切相关手续,并领取新的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查档等相关事宜。

  5、代为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或租赁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并收售房款(或租金),支付房屋买卖过户相关税费;缴纳上述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及转移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上述房屋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手续。

  6、代为到房屋管理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7、办理领取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代为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过户登记及领证等相关手续。

  8、如遇上述房屋拆迁,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上述房屋拆迁的一切相关事宜(含签订上述房屋的拆迁产权调换协议、补偿协议,领取拆迁补偿款)。

  9、如遇买方为按揭,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上述房屋按揭的一切相关手续、并以受托人的名义开立银行基本帐户用于代收上述房屋的按揭购房款并签订收款确认书。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有权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办结止。

  委托人:

  日期:

  二、委托书公证应提交什么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委托出售房产的,还应提交下述材料:

  (1)自然人申办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的,应当提交购房时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房屋委托书所涉及的房屋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的,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

  (4)处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处分的书面材料;

  (5)委托人所持身份证件号码与房屋权属证明上登记的证件号码不一致时,应提交证件号码变更的证明(如同属一人的公证书)。

  三、委托书公证如何办理

  除了一般的委托书公证外,如果业主在国外所做的公证文书,还需要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果业主在香港/澳门所做的公证委托书,并需要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香港/澳门公证文书专用章。

  委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收房委托书手写范本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委托他人代为收房的,收房委托书中应具体写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具体委托的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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