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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押金条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2-2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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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房屋租赁来说,房屋租赁是具备相应的一个押金的,对于房屋租赁来说,房屋租赁的一个押金往往需要有相应的一个证据来进行保存,也就是说需要写一个押金条,那么房屋租赁的时候相应的一个押金条怎么写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租赁押金条怎么写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房屋租赁押金条怎么写

  甲方今收到乙方人民币¥300(大写:叁佰元整)作为租房押金,以保证出租房屋内的家电等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若乙方终止合租,则乙方付给甲方所在租期内的水电费后且家电等公共设备完好无损,甲方在收到本收据后归还乙方押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房屋租赁押金条怎么写

  二、房屋租赁登记办理程序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四、 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三、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租赁押金条怎么写的相关知识,我们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要写好相应的一个押金条。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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