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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2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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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合同往往都会设立一个时间的期限,至于合同的时间长短是由合约的内容来决定。那么,房屋租赁也会签订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和大家来谈一谈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欢迎各位前来阅读。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其中,《民法典》也明文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在每一次约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的时候,最长不能超过20年。但在生活中,租赁期限届满之后双方可能会续签租房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就有可能导致实际租赁房屋的期限超过20年,不过在原则上每次约定的租赁合同其实都是不可以超过20年的。

  (责任编辑:张小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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