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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 原房主不迁出户口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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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卖了,卖方户口迟迟不迁出,导致买方户口无法迁入,“户口老赖”催生出代迁户口的“能人”。67岁的房产中介杨生就遇到这样一位“能人”,并支付给这位“能人”一万元“押金”。一个月后,户口仍没迁出,杨生一纸诉状将对方告到鼓楼区法院,要求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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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01年,市民李一购买了城南闹市区的一套63平方米的房子,但原房主王彬的户口一直没有迁走。

  今年年初,李一准备把这套房子卖掉,他找到房产中介杨生,交谈中得知,如果户口不迁走,房子就不好卖。李一全权委托杨生帮忙办理代迁户口之事,并承诺支付一定的费用。

  杨生想起多年的老友南京某高校的退休教授刘义,刘义虽然70多岁了,但路子广,社会关系多,曾跟他说过有把握将原房主的户口迁出来。

  4月11日,杨生找到刘义,请他帮忙迁户口,并支付一万元,作为办迁户口之事的押金,如办不成则退钱。双方立了字据,“杨生支付押金一万元给刘义用作某某处房屋中迁出王彬户口之事,如办不成,一万元退还给杨生。”字据上有刘义的签字。

  杨生说,钱交了后一直没动静,5月2日,刘义又要1000元,说要买礼品打点。他没同意,眼看户口迁不出,杨生不干了,要求退还一万元押金。刘义则拿出一家酒店4月20日的就餐收据,“为这事我已请人吃饭,花了5700元,你突然不要办了,怎么能这样?”

  杨生据理力争,“我给你的押金是不能动的,事情没办成,就要按字据退我钱。”杨生还到那家酒店调查,“4月20日你根本没去就餐,店主说是帮朋友开的假收据。”

  昨天,鼓楼区法院再次审理此案。刘义的代理律师称,刘义愿意继续代理迁户口事宜,希望对方配合提供相关材料。但杨生对刘义极端不信任,“不要他代办迁户口之事了,只要求退还押金。”

  杨生昨天在法庭上出示一份文件,即4月底南京市公安局户政处出台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户籍关系办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对“户口老赖”,新房主可向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户口,派出所启动户口强迁程序,对卖家的户口强制迁出。“该文件规定,下达告知书15个工作日内,公安机关就可强迁。为何刘义迟迟不代办?”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昨晚,记者联系到刘义,他气愤地说:“我已花钱托人帮忙,并支付了劳务费,他突然宣布不办了,这算什么呀?”

  刘义说,他认识杨生十多年了,关系一直很好,就为这事闹得不开心,希望消除隔阂,握手言和,“现在我愿意退他一万元,只要他态度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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