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6 04:53
人浏览
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圳市委、市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切实把稳定住房价格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及时成立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调控,整顿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现就我市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及时出台七项“禁令”, 打击非法炒房行为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炒房行为,我市从2005年开始陆续出台了七项“禁令”:(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禁止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二)房地产买卖合同签定15日内,必须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申请备案者,暂停其售房业务;(三)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后,除依法定程序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一律不予办理解除合同备案手续;(四)网上公示所有的待售楼盘,其待售房源不得拒售;(五)已批准预售的楼盘,禁止分期分批销售;(六)认购书统一即时下载,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七)禁止炒卖楼花,中介机构不得代理未办理房地产证的二手房买卖。以上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的销售秩序,有效地遏制了商品房的炒买炒卖行为。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2005年4月,我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无证发布、虚假陈述、非法融资等7类18项房地产违规广告。对全市316个在售楼盘展开了地毯式的检查,对存在问题严重的33个楼盘进行了立案查处,对未按要求整改的9家开发企业作出停止其销售业务和年审扣分的处理,并在媒体予以曝光。
  商品房销售管理方面,严把销售审批关。对未达到预售标准的房地产项目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预售项目必须开设专用账户,保障预售款专款专用;落实购房实名制,定期巡查售楼现场,及时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监督,设立房地产投诉电话和邮箱,并通过电视、电台、电子信访、局长邮箱等多种形式开展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此外,还通过房地产协会组织各种座谈会,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和政策解读,使业界充分了解调控政策,规范市场行为,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业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这些举措赢得了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积极响应,123家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自发联合开展了签订诚信承诺等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三、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引导市民理性置业
  在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我局建立了“商品房房源信息公示系统”及“商品房成交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将2001年以来批准销售的全市1400个商品楼盘、总面积近4700万平方米、总套数近52万套的房源,通过网站向市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了项目信息、预售证信息、楼盘信息、每套房屋的基本状况以及成交总信息。另外,我局向社会及时公布了今年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布了年度供应的全部住房项目,含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地块位置、规划条件、套型结构比例、出让时间等具体内容。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使我市的房源信息和住房用地供应信息更加透明,市民可清楚地了解全市、各区每日商品房成交的真实情况和未来供应情况,既便于市民选房、购房,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page]
  此外,我局还建立了开发企业的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经纪机构的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以及估价机构的网上估价系统。这些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利用,一方面有利于及时和全面地掌握市场情况,另一方面也丰富了管理手段,实现了即时和有效的管理。
  四、运用税收金融手段,完善市场调控机制
  2005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告》等多个涉及房地产税费调整的政策,均按照国家调控政策的要求对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及时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投机性购房的门槛,并起到了明显的抑制投机性购房的作用。另外,我局还和银行系统合作开展了房地产市场预警与金融风险防范监测工作,建立了我市房地产与金融信息的共享机制,开放了房地产信息的查询功能,进一步落实了国家有关金融调控的政策,加强了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
  五、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未来发展目标
  根据国务院37号文的要求,我局联合市规划部门,在全市住房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征求意见稿)。该规划以满足未来不同收入家庭合理的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明确了“十一五 ”期间我市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和年度计划,并对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和住房用地供应作出了明确指引。目前,该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
  六、加强政策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为了加强对我市低收入群众的住房保障,今明两年,我市将建设约4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含廉租房),使之与商品住房市场相结合,构建科学合理的梯次住房供应结构;住房保障的方式将由“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化,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实现对全市低收入户籍人口和符合规定的暂住人员的住房保障,充分发挥政策性住房在平抑房价、稳定市场中的积极作用。
  通过一系列的努力,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良好,购房需求逐步趋于理性,房价上涨的势头逐步得到控制。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稳定房价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机制,实现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