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24 02:38
人浏览

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下列案件,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6、法律另由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法律快车法律文书编辑提醒您,未成年人是否公开审理的年龄依据是根据审理时的年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因此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按照开庭审理时的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区分的。举例,某人犯罪时16岁,开庭审理时18岁,那么就应该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 诉 一案,我要求不公开审理,理由如下: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请予审查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