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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标通知书要发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2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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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作为工程项目的先决条件,对于工程而言十分重要。那么中标后迟迟不来签订合同怎么办?中标后双方未签书面合同,双方是否存在施工合同关系?未中标通知书要发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中标后迟迟不来签订合同怎么办

  1、可以翻看一下当时招标文件的约定的签订合同的期限,如果超过期限应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未中标通知书要发吗

  二、中标后双方未签书面合同,双方是否存在施工合同关系

  1、中标后双方未签书面建筑工程合同,中标人又未实际采取施工的行动的,中标人不可以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

  因为中标仅仅是表示双方已经确定了建筑工程的合作对象,中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事实上仍没有存在建筑工程合同关系,因而中标人不能仅因为中标就要求支付工程款。

  但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于法定期限内签订书面的建筑工程合同,招标人逾期未签或拒签的,可以要求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关损失。

  2、中标人已经实际开工的,可要求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因此,尽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中标人经同意已经实际开工的,或中标人开工招标人不阻止的,那么双方就存在事实合同关系,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倘若招标人拒签合同的,中标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验收合格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所以,中标后未签书面建筑工程合同的,中标人是否可以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要依照实际情况来定。倘若因此发生纠纷,又无法协商处理的,建议找个建筑工程律师详细咨询,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三、未中标通知书要发吗

  必须要发中标通知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来看,招标投标作为一种签订合同的方式,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应属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应为承诺,承诺自承诺通知即中标通知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未中标通知书要发吗”等相关法律知识。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通知书,同时通知其余未中标人选,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对于中标人及招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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