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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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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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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参与政治的途径有:通过进入立法机关,参与国家法律的审议和制定;在各级政府担任领导职务,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管理;通过各级妇联和工会女工组织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维护自己的权利;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多年保持在20%以上。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女委员的比例保持在15%以上。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们认真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职责,广泛联系所在区域群众,对国家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她们都很关注妇女发展和权益保护中的热点问题,经常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

  2003年,有7位女性担任了国家领导职务,她们是: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顾秀莲、乌云其木格,国务委员陈至立,全国政协副主席刘延东、郝建秀。国务院28个部委中有1位兼职女正部长、15位女副部长;全国省、地、县级党政领导班子都配备了女干部,共5056人,其中有省级女领导干部56人,女正、副市长近500人。城乡妇女积极参加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竞选,一批女性居委会主任和女村长脱颖而出。

  妇女对公共事务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近5年,选举地方人民代表的参与率,女性为73.4%,男性为77.6%,性别差异较小。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在社会上,弘扬文明新风,热心公益事业,参与环境保护;在工作中,关心集体,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在家庭里,倡导夫妻和睦,敬老扶幼,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妇女们创造的一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家庭文化艺术、妇女健身、小公民道德建设、青少年读书、优生优育优教等等,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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