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我国法律是如何面对性骚扰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26 21:29
人浏览

  我国法律是如何面对性骚扰的?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虽无明确规定禁止“性骚扰”,但我们还是可以找到一些隐含禁止性的法律规范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享有 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刑法中也规定有猥亵、侮辱妇女罪、侮辱、诽谤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为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我国各地在制定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中,对性骚扰问题也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如上海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禁止“以恋爱、征婚、招聘为名或者用其他方式玩弄女性”,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这些规定,其实都是反对性骚扰的积极措施。

  但这些原则性的规定、隐含的规定,究竟在活生生的案件发生之后能够给当事人提供多少法律帮助,却让我们怀疑。这些法律规定既没有明确何种行为构成性骚扰,也没有关于何种程度的性骚扰应受何种程度制裁的规定。这给法律工作者对于此类案件的诉讼操作带来很大难度,更使普通百姓对于性骚扰的界定难以把握。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