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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新建住宅区居民落户有了新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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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了《石家庄市新建住宅区居民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12月25日至明年12月25日,石市居民办理落户时,其所在住宅区需有经地名办正式命名的街道名称和门楼牌号。

  记者了解到,有些新建小区在居民进户后,开发商仍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小区冠名、街路门牌号等事宜,致使居民无法正常落户。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各级区划地名办公室负责受理居民住宅区的规范命名。开发建设单位在取得市区划地名办公室批准的《标准地名证书》后,按照规定制作安挂门楼(单元、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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