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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主干道阳台禁止堆杂物晾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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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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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主城各区正在大力进行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究竟该如何整治?应达到什么效果?重庆市建委已编制出台《重庆市主城区主干道环境综合改造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主干道环境综合改造有章可循。市民可根据《导则》对照身边的环境改造,看看整治改造工作是否达到要求。

  《导则》提出主干道整治内容为五项:建筑立面整治、架空管线下地、市政环卫设施改造、园林绿化改造、广告店招整治。

  建筑立面整治:要求建筑应改造成反映当地时代特征的景观;开敞的阳台、露台应禁止堆放杂物、晾晒衣物;临街门窗的玻璃宜改为双层隔音玻璃、沿街建筑不宜采用白色铝合金卷帘门;临街建筑物正、左、右三面的三层及其以上,原则上不安装防盗网,若住户坚持要装,不能影响建筑整体外观等。

  架空管线下地:要求变电箱的摆放位置不宜位于主干道的人行道及绿化带上,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装完毕后应采用灌木或乔木对其进行绿化遮挡;各类检查井盖井座与周边道路的衔接应平整等。

  市政环卫设施改造:要求有历史文物指向性的标志宜统一色彩、形式;车站站牌内容应清晰、明白并及时更新;桥梁、轨道柱可采用爬藤植物进行装饰等。

  园林绿化改造:要求道路两侧行道树应无缺失,并修剪整齐,保证枝叶繁茂无病虫害、无凌乱交叉、无死树残枝,不影响机动车及行人通行;行道树种应尽量选用本土树种和已充分驯化的外来树种,如黄葛树、法国梧桐、重阳木、天竺桂、香樟等;中央分隔带与绿化隔离带植物种植模式,应从车行视觉和人行视觉方面出发,车行和步行者视觉感受兼顾等。

  广告店招整治:要求广告牌的设计与制作应突出夜景效果,体现街区特色及标识性;人行道护栏、天桥护栏内禁止设置大型广告牌;街道两侧不宜悬挂各类条(布)幅;历史建筑不宜设置招牌,确须设置的,应选择对历史建筑色彩影响较小的招牌形式,招牌色彩应与历史建筑主调色或辅助调色应相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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