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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资质证书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5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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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和《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省建设厅招标处委托省招标协会组织开展了2008年第四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延续)的审核工作。请公示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于8月25日起到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领取资质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未缴纳“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费的单位,应按时到省建设厅招标处缴纳,并携带发票到省招标协会办理相关取证事宜。

  二、资格延续的单位领取资质证书均应将本单位原资质证书正、副本退回。

  三、新申请暂定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

  注:第三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延续)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请尽快领取资质证书。

  联系人:汤化雨

  联系电话:024-86281399

  地址:沈阳皇姑区昆山中路19-1号

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200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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