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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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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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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建勘设发[2010]298号)等相关规定,经我厅审查,同意都江堰市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二类认定,法人代表:杨先明,证书编号:22202,证书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同意南充市建设勘察设计咨询审查中心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二类认定,法人代表:唐敏华,证书编号:22652,证书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布。

  [提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含中心、杂志社、刊物等)对申报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企业进行公告、展示、名录录入、考察等活动。企业参加上述活动及其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无关。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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