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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验收规范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4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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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道路工程的实施,虽然找承包方人员很重要,因为这涉及到对于道路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因素。但是在实施完工后检验也是需要严格进行的。那么,市政道路工程验收规范是怎样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市政道路工程验收规范是怎样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一)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二)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三)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2.0.6条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2.0.7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质量等级。

  2、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部位质量等级。

  3、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二、路基施工的质量要求

  1、结构稳定性为防止路基结构在行车荷载及自然因素作用下发生整体失稳,发生不允许的变形或破坏,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一定措施来保障路基整体结构的稳定性。

  2、强度为保证路基在外力作用下不至产生超过容许范围的变形,要求路基具有足够的强度。

  3、水温稳定性路基在地面水和地下水的作用下,其强度将会显著降低。特别是季节性冰冻地区,由于水温状况的变化,路基将发生周期性冻融作用,形成冻胀和翻浆,使路基强度急剧下降。应保证在最不利的水温状况下,强度不会显著降低,这就要求路基具有一定的水温稳定性。

  三、建筑工程的概念是什么

  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现代大厦建筑工程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市政道路工程验收需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来进行测量,千万不要存在豆腐渣工程。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市政道路工程验收规范是怎样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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