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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责任事故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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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责任事故,就是指发生在工地上的,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其事故后果的承担人也是不一样的事故类型。那么如果发生了工地责任事故,我们对于这个的划分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地责任事故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地责任事故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要是承包关系那么承包方施工承建方有责任,如果要是承揽或定作关系的劳务关系,则由承揽方承责。除了由受伤人提起诉讼由其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地责任事故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二、工地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伤者与雇佣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申请认定工伤(单位30日内,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1年内),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主要的偿付责任。同时,雇佣方也应按照规定承担伤者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部分等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偿付责任。

  根据《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的项目有:医疗康复待遇、工伤职工生活护理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条例》对相关支付标准和主体也有明确的规定。详细的内容请详见附件《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标准及支付主体》。

  三、工地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地责任事故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根据不同的原因导致的事故,承担人也是不一样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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