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2018年建筑工程承包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7 03:33
人浏览

  工程索赔时效是指承包者对项目的承包完之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就视为放弃该项权利的内容。那么,在工程的索赔中,工程索赔的方式有哪一些?通过一个建筑工程的案例,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了解关于2018年建筑工程承包案例的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一、建筑工程案例

  某中外合资项目,合同标的为一商住楼的施工工程。主楼地下一层,地上24层,裙楼4层,总建筑面积36000m2。合同协议书由甲方自己起草。合同工期为670天。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为: 本工程合同价格为人民币3500万元。此价格固定不变,不受市场上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运输价格的波动及政策性调整影响而改变。因设计变更导致价格增减另外计算。 显然本合同属固定总价合同。

  在招标文件中,业主提供的图纸虽号称施工图,但实际上很粗略,没有配筋图。在承包商报价时,国家对建材市场实行控制,有钢材最高市场限价,约1800元/t。承包商则按此限价投标报价。

  工程开始后一切顺利,但基础完成后,国家取消钢材限价,实行开放的市场价格,市场钢材价格在很短的时间内上涨至3500元/t以上。另外由于设计图纸过粗,后来设计虽未变更,但却增加了许多承包商未考虑到的工作量和新的分项工程。其中最大的是钢筋。

  承包商报价时没有配筋图,仅按通常商住楼的每平米建筑面积钢筋用量估算,而最后实际使用量与报价所用的钢筋工程量相差500t以上。按照合同条款,这些都应由承包商承担。开工后约5个月,承包商再作核算,预计到工程结束承包商至少亏本2000万元。

  承包商与业主商议,希望业主照顾到市场情况和承包商的实际困难,给予承包商以实际价差补偿,因为这个风险已大大超过承包商的承受能力。承包商已不期望从本工程获得任何利润,只要求保本。但业主予以否决,要求承包商按原价格全面履行合同责任。承包商无奈,放弃了前期工程及基础工程的投入,撕毁合同,从工程中撤出人马,蒙受了很大的损失。

  而业主不得不请另外一个承包商进场继续施工,结果也蒙受很大损失:不仅工期延长,而且最后花费也很大。因为另一个承包商进场完成一个半拉子工程,只能采用议标的形式,价格也比较高。

  在这个工程中,几个重大风险因素集中都一起:工程量大、工期长、设计文件不详细、市场价格波动大、做标期短、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最终不仅打倒了承包商,而且也伤害了业主的利益,影响了工程整体效益。

  二、工程索赔证据怎么提交

  1、索赔证据提交的主体都是提出索赔的施工单位

  我国现行法律对民事举证责任的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提出索赔的一方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索赔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规定了施工单位在索赔过程中承担举证责任。

  2、索赔证据的提交都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当施工单位向另一方提出索赔申请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若索赔未获合同另一方同意而需要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索赔争议时,应当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进行。

  三、索赔时效

  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根据通用条款)。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

  通过以上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资料,你应该知道2018年建筑工程承包案例了吧?其实,对于工程的承包,可能后期的纠纷会是对在施工中一些工程价款的预算不准确,造成因协商不成的纠纷。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更好的为你答疑解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