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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2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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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之星福州消息:《泉州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近日正式出台实施。该预案适用于建筑施工和使用以及房屋拆除工程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重伤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百万元以上的重特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预案提出,一旦发生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市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开展工作,迅速启动预案,确保工作小组到位,现场进行统一指挥处理。

  预案要求,事故发生后,要做好周边群众的安全撤离工作,涉及建设工程活动的建筑监理、设计、城监、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现场做好事故分析和调查、地下危险管道排查等工作。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向市建设局报告,同时报告同级政府总值班室。市建设局接报后,必须迅速核实信息,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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