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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次为城管文明执法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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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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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不得粗暴执法”,“严禁酒后执法”,这些针对城管行政执法的禁令,出现在省政府法制办6月11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的通知》上。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这是我省首次专门为城管文明执法立规。

  处在城市管理最前沿的城管行政执法,往往成为矛盾的焦点,极少数城管不文明执法极易引起社会矛盾和纠纷。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这份“红头文件”从严格执法权限、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风纪、完善执法监督等八方面,对城管文明执法做出具体规定。“我们想通过建立制度严纲肃纪,为城管执法上一道‘文明紧箍咒’。”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负责人说。

  “我们也在思考怎样把队伍建设成城市执法的文明执行者,建设成社会公众认可和信得过的服务者,这一‘红头文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有利于城管队伍建设。”怀远县城管执法局局长王本义对记者说。他表示将结合文件精神,进行队伍整顿,严肃查处粗暴执法行为。

  合肥市民陈萍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表示,只有文明执法,才能破解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监管矛盾,期待着城管执法更加人性化,树立起良好的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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