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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不结工钱 “绿色通道”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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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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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家住新津县兴义镇波尔村的村民张某打电话给新津县人民检察院兴义镇驻点干警。原来张某组织本村20多名村民成立了施工队。前不久,施工队完成了一房屋修建工程。10天过去了,房屋所有人周某迟迟不肯将剩余的6万余元工程款结清,致使施工工人的工资无法兑现。

  驻点干警得知此事后,立即与新津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联系,迅速启动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并在当天深入波尔村调查情况。通过仔细研究《工程承包协议》,驻点干警发现,协议中规定房屋所有人应在工程验收后10日内结清工程款。同时,驻点干警从周某处了解到,周某一直未付款的原因在于工程迟迟没有得到验收。在了解事情原委后,驻点干警立即帮助双方联系工程验收人员,在驻点干警的奔走协商下,工程最终得以顺利验收,20多名施工工人也如愿以偿拿到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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