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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经卖掉租户不肯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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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3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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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民黄女士在两年前将自己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子以800元/月的价格租给了付某。后因黄女士的丈夫患病,需要一大笔钱,黄女士只好将房子卖了,并与买家约好2011年3月6日交房。但由于租户迟迟不肯搬家,时至今日,黄女士仍无法交房,每天还要交纳100多元的滞纳金,这可让她犯了愁。

  3月19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黄女士在南宁市衡阳路所出租的房屋,由于租户不在家,记者无法进入房间。现场黄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1月,她已通知租户于2011年2月份前搬走,但租户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迟搬家的时间;另外,租户还欠了她大半年的房租和几个月的水电费。

  对此,租户付女士称,她没有欠房东的租金,且宿舍楼进行电路整改时,电路整改的费用还是她交的。付女士告诉记者,她在2009年初租下黄女士的房子,当时租房是为了办托管辅导班,口头协议是租3年。租房后,她花了几个月装修房子,现在口头协议的租房时间还未到,房东想要她搬出去,除非免她一年的租金,或者赔偿装修费2万元。

  当记者询问黄女士是否与付女士有口头约定租赁时间为3年时,黄女士予以否定。黄女士表示,租房时,她跟付女士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至于付女士提出退租,她表示同意,但如要赔偿2万元的装修费,她认为付女士的装修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在房屋内墙刷了一层腻子而已,因此不能接受赔偿要求。

  房东欲收回自己出租的房子,租户则称按当事双方口头协议的租房时间还没到,不愿搬离。对此,记者询问了南宁市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廖国靖律师。廖律师表示, 房东黄女士可以试着与租户协商解决这一问题,如果不行,只能通过法律解决。在此,廖律师提醒市民,在出租房屋的时候,一定要与租户签订书面合同。这样就算出现了纠纷,也可按合同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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