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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开工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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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工程的开工,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项和修建公路有关的工程的正式开启,而这种公路工程并不是说随时随地就可以随意进行的。想要进行开工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公路工程开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路工程开工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路工程开工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

  开工具备的条件:

  1、现场路通、施工用水及施工用电配到指定点、现场封闭围挡及大型临时设施基本完备;

  2、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监理项目部人员到位;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及资质已经总监审批;

  4、施工许可证已获得,预算、承包合同复印件已提供监理项目部,图纸已会审;

  5、机械、材料、劳动力等基本落实。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定义

  建设工程项目,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等)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程建设项目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的性质

  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

  (1)新建项目。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他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

  (4)恢复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四类,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路工程开工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相关内容。工程想要开工,那么一定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不然就是不能开工的。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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