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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管拖欠工程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23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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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的工地中,有时候可能会出现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数额十分的巨大,一般情况下只能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劳动局管拖欠工程款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劳动局管拖欠工程款吗

  劳动局管拖欠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1、交涉、要回要及时。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

  2、收集证据要及时。首先是能够保全证据。其次是便于分析案情和作出判断,律师分析判断案情是否准确,与手中掌握的证据材料是密不可分的,因而越早掌握证据就越具主动性;最后是有利于及时采取何种对策或者措施,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过程漫长而复杂。

  3、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诉(包括申请仲裁)。

  三、拖欠工程款违约责任

  1、支付违约金;这个必须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定约定,否则无法计算违约金具体数额。

  2、支付拖欠工程款部分的利息,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只能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支付拖欠款部分的利息。如果合同对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对利息的计算日期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劳动局管拖欠工程款吗”全部内容。如果遭遇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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