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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变更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1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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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在施工之前都要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而订立的书面协议,这其中明确了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就施工合同变更的条件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施工合同变更的条件

  变更合同的条件主要分以下三种:

  (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可分为: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

  (二)以合同主体为标准可分为:

  1、国内工程合同。国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的建设工程合同。

  2、国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其标的是特定的工程项目,如道路建设,油田、矿井的开发,水利设施建设等。

  (三)按工程建设阶段分:

  1、工程勘察合同;

  2、工程设计合同;

  3、工程施工合同。

  三、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

  (四)本合同专用条;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工程量清单;

  (九)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施工合同变更的条件相关的法律知识。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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