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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看守所迁建工程施工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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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4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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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 1曲周县看守所迁建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土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曲周县第四疃镇原国有劳动农场,现代大道东侧。招标内容包括:面积6896.85平方米。
2.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曲周县看守所迁建工程。
2.4预计工期 36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0日 至2011年10月1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阜企业还需提供进市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1年10月17日15时00分以前送至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曲周县看守所迁建工程施工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11年10月18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资料售后不退。
招标人(章):曲周县看守所
地 址:曲周县 邮 编:057250
联系人:李所长 电 话: 13930090887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 邮 编:050051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15903309475 日 期: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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