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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0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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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质量的最为重要的,一旦工程质量发生问题,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工程团队进行维修,那么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发包人(全称):____

  承包人(全称):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三、质量保修责任------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工程质量保修书怎么写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另根据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条款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专用条款15.4.1保修责任及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均有明确约定。

  故施工单位可填写“按****年*月**日签订******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即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等相关法律知识。工程质量管理是很重要的,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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