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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工期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15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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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工期是建筑企业重要的核算指标之一。工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并关系到国民经济新增生产能力动用计划的完成和经济效益的发挥。工期会根据实际操作情况适当的延期,工期延长带来的所赔偿问题是怎样的?法定节假日是否包含在工期内?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定节假日工期怎么办

  国家法律对于法定节假日是否算在工期内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法定节假日是否施工是有合同双方约定达成,工期可以根据法定节假日顺延也可以不顺延。

  二、工期顺延的情形

  (一)工程量增加。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延。

  (二)发包人变更设计。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

  (三)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施工必须资料之日起算工期。

  (四)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均约定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五)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实践中,通常存在发包人将部分工程如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空调工程等直接分包给他人施工,或者要求承包人分包给指定的单位施工的情形。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可能因施工衔接不当导致工期延误,在此情形下,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

  (六)工程质量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七)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意外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主张工期顺延。比如发生地震、暴雨期间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三、工期延长如何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其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法定节假日工期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国家法律对于法定节假日是否算在工期内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法定节假日是否施工是有合同双方约定达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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