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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的特别法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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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法人这一法律主体的设立,就是为了能够使一些基层群众性的组织能够更好的履行其职能,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所以才会存在这一设立该主体资格,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民法中的特别法人是什么意思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民法中的特别法人是什么意思

  民法总则规定了特别法人的法律地位和其行使民事活动的权利和义务,让一些基层群众性组织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能,为人民群众更好的服务。完善民法总则特别法人是国家法律体系更进一步的表现,也让民法真正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切实的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法人可以担任董事吗

  法人严格来说是公司本身,所以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果是法人代表可以成为公司董事。

  三、民法总则中关于特别法人是怎样

  对特别法人,草案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机关法人。机关设立的目的是履行公共管理等职能,这与其他法人组织存在明显差别。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赋予其法人地位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有利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三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设立、变更和终止以及行使职能和责任承担上都有其特殊性。

  四是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类合作经济组织对内具有共益性或者互益性,对外也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依照法律的规定取得法人资格后,作为特别法人。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每一个法律主体的设立,都是为了能够确保,社会中的某一些法律主体都可以得到其法律的保护,好了以上就是民法中的特别法人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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