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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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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可能会因为业务的需求在别的省份扩展自己的业务,这个时候可以设立子公司去进行相关经营。那么,全资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全资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由于国务院宣布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也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但是设立子公司仍需具备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还须具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需先行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或审批。

  6、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7、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禁止性规定

  1、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除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公司)外,公司不得设立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不得设立非公司的企业法人,也不得向非公司企业投资入股,但非公司企业改建为公司或者公司兼并非公司企业并按《公司法》将其规范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除外。

  三、申请设立全资子公司时提交的材料

  1、子公司出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的申请报告及其附件;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子公司章程草案;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件;

  4、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如果涉及);

  5、子公司拟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任职资格申请文件;

  6、由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附件,以及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证书;

  7、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证券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子公司的承诺》;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时,证券公司应当提交减少相应业务种类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证券公司减少业务种类的申请表;

  2、证券公司关于设立子公司并减少业务种类的股东(大)会决议;

  3、证券公司拟减少业务的了结计划以及平稳处理客户相关事项的方案。

  对于设立子公司并不是无条件就可以随意设立的,需要满足工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全资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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