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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注册资金要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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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如果需要进行注册公司的,首先注册资金要达到一定的要求,但是注册资金他的要求也分是哪种公司,如果是那种一人注册公司,他的注册资金要求比较少,而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他的注册资金,那就可能要求比较多了。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注册公司注册资金要多少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注册公司注册资金要多少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7号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另行研究决定。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前,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已经实行申报(认缴)出资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鼓励、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积极研究探索新型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

  二、新公司法注册资金有什么要求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金是没有强制要求的,但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据最低的要求者认缴注册资金。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企业注册资金不到位后果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后果通常是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对其他股东(若有)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有人向公司主张债权,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对于未出资的部分承担清偿或赔偿责任。当然也可以通过延长出资期限或者减小认缴注册资金数额的方法进行变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注册公司注册资金要多少的相关知识,注册资金可以代表企业的实力,一般来说,注册资金比较雄厚的都是那种大集团。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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