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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职责有哪些,召开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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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大多数是由持股人来把控的,而持股最多的人肯定就是这个公司最大的利益方,所以在股东大会上也占据主导地位,话语权大的同时需要承担的职责也更大。那么股东大会职责有哪些,召开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东大会职责有哪些

  股东的职责由公司法的相关条文规定,依据《公司法》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股东大会召开条件是什么

  1、由股份比例最多的股东召开。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2、由依照公司章程召开,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由董事会召开。依据《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三、股东大会通知内容怎么写

  致:公司股东:_________

  我公司定于 年 月 日召开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议题及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_________

  会议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召集人: _________

  主持人: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议题

  特别决议案: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其他事项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3、传真:

  以下无正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股东大会职责有哪些,召开条件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大家可以知道,股东大会的职责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属于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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