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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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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使用股权作为质押物的,签订好了股权质押协议之后,是需要前往相关部门来进行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的,才能够使其对抗第三人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依照物权法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并进行股权质押登记。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股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所谓在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登记的股权指的是上市公司及公开发行股票或股东在200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五)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224条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物权法》第226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才是合法有效。好了以上就是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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