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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应收账款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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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核销完账款之后,就是需要出具相关的核销账款的证据的,不然就会导致相关的凭证是没有的,从而是不能够证明相关的法律关系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核销应收账款需要哪些证据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核销应收账款需要哪些证据

  银行发生的呆账,提供确凿证据,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及时从计提的呆账准备中核销。银行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呆账核销必须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审核和审批,对外保密,账销案存的原则。

  二、需要什么材料

  1、借款人或者被投资企业资料,包括呆账核销申报表(银行制作填报)及审核审批资料,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材料,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和担保方式、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

  2、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核销的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有关文件等;

  3、其他相关材料。

  三、银行呆账如何处理

  所谓呆帐是指债务到期後,本金或利息经过至少一个月后仍未偿付,处于呆滞状况但尚未确定为坏帐的应收、暂付款项。所谓坏帐是指经认真核实,确认是无法收回的贷款,包括因借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经清算後仍无法还算的贷款;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後仍无法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受特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即使获保险补偿,仍无法还清的贷款;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进行相关的账款核销的时候,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才是可以。好了以上就是核销应收账款需要哪些证据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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