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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的规定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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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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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注册设立过程中为公司制定名称是必不可少的,根据《公司法》及其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的名称需要经过核准才可以适用,那么公司名称的规定都有哪些公司设立名称申请材料有哪些,在国家局核名的条件以及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公司名称的规定都有哪些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修订)(节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

  第二章 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二、公司设立名称申请材料有哪些

  1、公司名称:准备一个首选名称和3个以上的备用名称;

  2、股东信息: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股东身份证上的信息也可以;

  3、注册区域:确定好注册的地点,如海淀的公司,就填写为海淀;

  4、各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

  三、在国家局核名的条件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国家局核名主要要求的一点就是注册资金五千万以上。

  1、公司名称(按照喜好顺序依次排列);

  2、法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出资比例;

  3、经营范围;

  4、具体注册地址(哪个省、哪个市)

  备注:如果是法人股注册公司还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综上所述,根据《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的制定、核准等过程如上所示,如果企业名称选取得当的对于企业的经济发展也是有好处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名称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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